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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山变更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4.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当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申请内容:采矿权变更申请(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非采矿权转让的采矿权人名称变更;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采矿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 新时代文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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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变更登记(非油气类)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中国矿业

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和生产规模的,应提交的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证正本、副本 (原件) 3.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采旷权人履行义务等情况的意见及有关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材料 (如缺,可在接件后出国土资源部函调省 由高风险矿种变更为低风险矿种的,还缴纳矿业权价款;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的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 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的,应提交经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十七)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权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标高、主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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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 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审批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第六条(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二)《矿产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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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一、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管理 (一)矿区范围是指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矿区范围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矿区范围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确定,并参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相关规定签订采 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_部门动态_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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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除特定情形外,申请登记的矿区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第七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土资源部令第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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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4.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当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申请内容:采矿权变更申请(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非采矿权转让的采矿权人名称变更;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采矿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 新时代文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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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变更登记(非油气类)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中国矿业

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和生产规模的,应提交的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证正本、副本 (原件) 3.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采旷权人履行义务等情况的意见及有关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材料 (如缺,可在接件后出国土资源部函调省 由高风险矿种变更为低风险矿种的,还缴纳矿业权价款;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的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 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的,应提交经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十七)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权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标高、主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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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 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审批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第六条(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二)《矿产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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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一、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管理 (一)矿区范围是指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矿区范围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矿区范围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确定,并参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相关规定签订采 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_部门动态_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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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除特定情形外,申请登记的矿区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第七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土资源部令第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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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当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申请内容:采矿权变更申请(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非采矿权转让的采矿权人名称变更;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采矿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 新时代文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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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变更登记(非油气类)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中国矿业

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和生产规模的,应提交的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证正本、副本 (原件) 3.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采旷权人履行义务等情况的意见及有关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材料 (如缺,可在接件后出国土资源部函调省 由高风险矿种变更为低风险矿种的,还缴纳矿业权价款;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的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 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的,应提交经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十七)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权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标高、主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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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 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审批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第六条(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二)《矿产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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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一、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管理 (一)矿区范围是指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矿区范围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矿区范围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确定,并参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相关规定签订采 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_部门动态_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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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除特定情形外,申请登记的矿区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第七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土资源部令第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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